为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1.学制2.5年,2.5年的学费分别按自然年度收取,即:新生入学交第一年学费,入学第二年交第二年学费,入学第三年交剩余半年学费。
2.历届学生各年度的缴费时间均与当年新生入学缴费时间同步。
3.由学生本人通过“内江师范学院公众号——沱江潮——学生缴费”缴纳学费,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
特此声明
内江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