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每年3月和9月(具体时间以当次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和相关规则,要求“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两个免试类型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类型无需提交材料;
2016年以前在其它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需要在我省使用档案中课程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中选择“外省自考准考证”类型提交课程免试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的邮箱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无需办理省际转考业务;
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 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1.其它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试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试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3.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转考介绍信原件。
二、考籍更改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申请时间
每年3月和9月(具体时间以当次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籍更改申请无需缴费,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缺少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考籍更改原因,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如下,材料统一以 “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次考籍更改”,每项之间用“_”分隔。
1.注册错误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准考证号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交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详实的核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注册、报考、参考及考试监考等情况),报告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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