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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公示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陈志军   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师院发〔2023185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唐元芬等198位同学学士学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天,时间20231226-30日。凡对学士学位授予或不授予结果有异议者,在授位结果公布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可向校学位办(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32-234020115082042670)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学位办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复核决定并告知学生本人。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1226